津市法院:以学促干知行合一 做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5     0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环资审判工作质效,津市法院统筹开展集中研学、实地调研、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推动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深耕理论学习,夯实环资审判业务根基

6月25日,津市法院召开民商事工作专题学习会,专题组织学习《生态环境法典》。会议由该院副院长宋立军主持,全体民商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会。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以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案由范围。宋立军就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全体办案人员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有机统一,树立系统司法思维,精准适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审理各类环资案件。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培训恰逢其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大家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储备,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妥善应对复杂多样的环境资源审判实务难题。

下沉一线调研,司法护航湿地生态保护

6月26日,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令军带领副院长宋立军及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湖南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家园”湿地生态保护专项调研暨普法宣传活动。

调研组实地察看湿地公园生态现状,参观湿地科普展馆,详细了解毛里湖湿地发展历程、生态变迁,认真梳理当前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的重点任务与现实难点问题。

调研期间,干警们向过往群众现场宣讲《生态环境法典》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普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与法治观念,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此次“集中学习+实践探索”系列活动,实现了理论研学与一线司法实践有机结合。下一步,津市法院将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生态司法保护实效。常态化开展实地走访、生态普法、司法建议等工作,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多方合力,以高质量环境资源司法,全力护航辖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水青山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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