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①:法庭干警布置庭审现场。

图②:巡回庭审现场。

图③: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周某一起查看监控覆盖范围。

图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
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花明楼人民法庭法官将庭审搬到了宁乡市东湖塘镇的群众家门口,公开审理一起隐私权纠纷案。
周某与张某毗邻而居。为了保障家庭财产安全,2023年,张某在自家房屋的外墙安装了一台监控对准了后院。周某家与张某家后院仅一墙之隔,由于张某家监控的位置足够高,导致周某家的正门及大部分房屋皆在张某家监控的范围内。周某认为张某安装监控不仅侵犯了家人的隐私,同时监控闪烁的灯光也影响家中老人休息。两年来,双方就因监控引发的矛盾多次经村干部调解都未妥善解决。无奈之下,周某来到花明楼法庭寻求帮助。
考虑到农村地区安装监控已是普遍现象,而村民在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又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意识还比较薄弱,法官蒋双双决定将庭审设在周某家庭院内,借审理案件的机会给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装监控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也应注意自己权利行使的度和边界,不能因此而侵犯和损害他人的权益。”庭审现场,蒋双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官、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的耐心释法明理下,以及前来旁听的周围邻居劝解下,双方终于放下成见,达成和解,约定在7日内,张某调整监控位置避免侵犯周某隐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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