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无人机“黑飞”背后的黑手
南昌高新破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
远程轻点鼠标,一架架无人机悄无声息飞向禁飞空域……这并非电影里的情节,而是一门曾被明码标价的非法生意。2023年12月,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省首例涉及无人机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就此落槌。一条隐匿于网络、为无人机“黑飞”提供技术支持的灰色链条被彻底斩断。日前,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详细了解了该案的侦办过程。
从一条模糊的电商平台线索,到横跨多地的电子证据版图,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完成了一场针对“技术黑产”的闭环打击。此案不仅将打击层面从行为处罚前置到源头断供,也为低空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实践范例。
“炫技”背后的安全黑洞
“线索最初来自互联网交易平台:有人发布隐晦广告,称能为无人机解禁。”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主办民警龚安民说。
2023年3月,一条看似普通的网络信息引起了高新网警的关注。当时,专门针对无人机“黑飞”的管理条例尚未出台。从网络安全视角审视,私自破解无人机固件以突破国家强制标准设定的限高、禁飞区,其性质已非同一般。
高新分局网安大队迅速展开初步核查,很快查明广告发布者张某的身份。民警对涉案物品进行电子数据勘验后,关键犯罪证据浮出水面——张某通过网络社交媒体账号发布广告,提供“隔空破解”无人机禁飞、限高服务。在与“客户”线上沟通后,张某联系境外网站,购买用于解除无人机飞行限制的“数字证书”,然后使用远程控制软件操控对方电脑完成破解,从而解除原厂设定的所有安全限制,每次服务非法获利400元至1000元。
“据嫌疑人交代,其行为更多是为了‘炫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李毅介绍,“这一行为移除了保障飞行安全的核心‘刹车’,使无人机变为可闯入任何空域的‘隐形杀手’,对航空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穿透虚拟世界的证据攻坚
尽管张某落网了,但侦查工作仍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如何固定其技术破解行为及危害性的证据;二是如何查证其违法所得。
“这是一种典型的‘零接触’网络犯罪。双方通过虚拟身份联系,采用线上匿名方式支付费用。我们取证时必须格外严谨,必须构建起无可辩驳的电子证据闭环。”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周欣介绍。为此,侦查团队兵分两路:一路对张某的设备进行勘查,从中寻找蛛丝马迹;另一路,找到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客户”,核实每一笔交易。
“此次取证行为涉及人员多、跨省份广,加之当时相关法规尚未出台,购买者的行为未被认定为违法,因此部分‘客户’最初不愿配合。”周欣回忆,他们先后奔赴7个省份,开展了长达8个月的艰难取证工作,走访向张某购买服务的“客户”,共涉及无人机20余架次。工作中,民警逐一鉴定设备,提取飞行数据,同时将机器恢复原厂设置,并对购买者进行普法教育。
“针对通过电子数据勘验获取的线索,我们在线下进行逐一核对。”龚安民补充说。正是这些环环相扣的电子痕迹,拼凑成一条扎实的证据链,证实张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犯罪事实。经查实,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张某累计为21架次无人机提供非法破解服务,非法获利1.5万余元。
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高新分局启动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我们通过反复论证,最终认定张某的行为符合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犯罪特征。这一罪名的适用,实现了从行政处置到刑事追责的实质性突破。”李毅介绍。
最终,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该案判决后不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修订完善,明确了无人机“黑飞”的法律责任,推动我国低空安全管理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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